共 125 場符合條件

金門縣115年自由車公路賽-金沙站 報名表 一、 主旨:活動為推廣本縣自由車運動風氣,提升全民體育參與率,並發掘及儲備本縣優秀選手,特舉辦本賽事。 二、 指導單位:金門縣政府 三、 主辦單位:金門縣體育會 四、 承辦單位:金門體育會自由車運動委員會 五、 活動日期:115年8月30日(星期日) 六、 活動地點:金沙鎮官澳海灣 七、 活動時間:上午7:00檢錄,上午8:00開始比賽。 八、 活動組別:競賽組男子組、競賽組女子組。 九、 報名人數:競賽組限100人。 十、 活動距離:36公里。 十一、 名次獎牌:競賽組男子組名次取6名、競賽組女子組名次取3名。 十二、 報名費:競賽組500元。 十三、 參賽禮:完賽禮、號碼貼、公共意外責任保險。 十四、選拔參賽器材及服裝: 1. 自行車前、後須有剎車裝置,否則不得參加比賽。 2.比賽車輛必須符合UCI規定,並依規定驗車,檢查不合規定者,不得參加比賽。 3.須穿著自由車運動服裝,須戴安全頭盔(不得使用皮條帽)。 十五、規則: 1. 採用國際自由車總會(UCI)最新自由車規則及大會競賽規則進行。 2. 男女組別不能互相跟車領騎,如互相跟車領騎視為違規行為,將取消名次資格。 十六、其他事項: 1. 本參加者係依自由意志,自主決定參加本自行車競賽活動。 2. 本參加者已審閱主辦單位提供之本次競賽活動相關之簡章、參加須知,並瞭解相關提醒事項、競賽規定及注意事項,且無異議。 3. 請視個人健康狀況參與。有不適時請至路邊安全處休息,勿超出個人身體負荷。 4. 自行車不得安裝休息把,不得配有動力輔助。參加者於活動全程中均需正確配戴自行車專用安全帽。 5.水壺必需使用自行車專用水壺。為避免水壺於行進間掉落影響後方車友安全,請務必於行前檢視並調整水壺架,保持水壺能穩固安置。 6.競賽前請務必詳實檢查自行車零件與胎壓,保持最佳車況,以維安全。 7. 參加者需隨身攜帶健保卡或身分證。如有受傷請當日就醫,並開立診斷證明及收據,以利保險理賠。 8. 自行車競賽為高難度運動活動,參賽者應自行注意身體健康情況並衡酌參加可能產生之風險。如有高血壓、心血管疾病、心臟病、糖尿病、癲癇症、氣喘等狀況、或有其它疾病而不適合激烈運動者,不得參加本賽程(請參加者自行判斷是否有上開症狀,如有上開症狀仍執意參賽,對於其因此所生之事故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)。 9.參加者於競賽活動期間發生跌倒或碰撞等事故在所難免,主辦單位對於該等事故不負任何保險承擔以外之賠償責任。 10. 大會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外,建議參賽選手自行辦理個人自行車競賽型保險。 11. 於活動期間及路線上,需遵守裁判指示行進;如與其他人員、車輛(參加者、其它隊車或其它用路人車)發生交通事故,依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方式處理,大會不負此類交通事故之責任。 12. 活動如遇颱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天災或事況,由大會以安全為考量,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延期或改以其他替代路線與方式;參加者同意由主辦單位依對參加者最有利之狀況進行處置。 13. 大會擁有將此活動之影像、成績、報導圖文於世界各地公告、展示、網站與刊物刊登之權利。參加者報名即視同同意其肖像、成績、媒體/網路報導圖文,得用於活動相關宣傳與播放。 14. 請參加者發揮自行車友愛護環境的風範,絕不亂丟垃圾。 15. 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變更,得隨時修正之。 16. 未滿18歲需付家長同意書 活動獎金 (一)競賽組男子組:總成績前六名者頒發獎盃(狀)及獎金。 獎金依序第一名2000元。第二名1500元。第三名1200元。第四名1000元。第五名800元。第六名500元。 (二)競賽組女子組:總成績前三名者頒發獎盃及獎金。 獎金依序第一名2000元。第二名1500元。第三名1200元。 另有加購車衣,請到以下選購 https://page.cashier.ecpay.com.tw/forms/dz6B

即日起到 3/31 早鳥特價 $750元,4/5恢復原價850元 修改分組在這裡 https://strava.criterium.tw/skill 有疑問都可以問 TCU Line@官方 https://page.line.me/criterium 競賽規則: A:等級分組 於高鐵特區周邊道路規劃封閉繞圈賽道,採分組、分時出發方式。 本次賽事分為 A、B、C、D、E 組別,以及 女子組、Y12 組,共計 7 組(依最終公告調整)。各組別依照不同圈數或時間進行比賽,完賽即停止競賽。 B. 車種與穿著限制 本次賽事限使用符合 UCI 規範之彎把公路車,以確保賽事安全與國際標準一致。比賽期間嚴禁使用電動車、計時車、計時把、休息把等非屬標準競賽用配備,亦禁止車輛加裝中柱腳架,以維持場地安全與競賽公平性。參賽選手須全程配戴安全帽,著自行車專用服裝,並使用卡鞋進行騎乘;惟 Y12 組考量年齡及騎乘習慣,可使用一般踏板。所有車輛與個人裝備均須於比賽前完成檢查與確認,以避免影響賽事進行及安全維護。 C.獎勵措施 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: 參賽選手須於比賽開始前三十分鐘完成檢錄,逾時未報到者不得下場參賽。比賽期間,如選手被主集團追擊並套圈,將立即視為失格(DSQ),並須依裁判指示離開賽道。為維持競賽公平,本賽事設有「高能力低報」之 DSQ 機制,若裁判判定選手能力明顯超出其報名組別且影響比賽平衡,得依情況要求選手退出賽事。 若選手於賽程中發生破胎、卡死等不可預期之機械故障,得於規定內使用「三圈中立維修圈」。選手必須順行進入主辦單位設置之中立維修區進行維修;惟胎壓不足、龍頭或坐墊鬆脫等可事先避免之故障不得使用維修區,違者將以 DSQ 論處。維修完成後,選手須由機車裁判引導回到主集團,不得自行返回賽道等待大集團通過。若比賽已進入最後五圈,將不再允許中立維修,並直接判定為未完賽(DNF)。全體選手須遵從裁判及交管人員指示,以確保賽事安全與流暢進行。B.車種與穿著限制: 限彎把公路車(符合 UCI 規範);嚴禁電動車、計時車、計時牛角把、休息把、需穿戴專用卡鞋(12Y可使用一般踏板)、著單車專用服裝、全程配戴安全帽。不可使用中柱腳架。